记者从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泉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在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百日攻坚”中,集中查处一批渣土车违反道路运输和公路管理的违法行为,遏制损害公路桥梁、威胁运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其中,对未取得营运资质,参与非法营运的渣土车,将根据违法情节,依法给予3万至10万元处罚;对被查处的其他违法营运行为,将依法给予顶格处罚。渣土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污染公路、非法改装、非法营运、卫星定位未保持在线、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行为,都将是重点整治对象。
(泉州晚报记者吴丽娇 通讯员林泳坤)
“一超四罚”治超限超载不手软
在这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将组织全市交通执法力量,加大对国省干线、渣土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沙石厂、搅拌站等货运源头单位周边区域重点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重点检查运载土石方、沙石、混凝土的运输车辆,特别是运载沙、石的集装箱挂车列车。
“对‘百吨王’这一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法超限超载的,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即车辆、驾驶员、企业、货运场站都将面临相应的处理。其中,对营运渣土车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将吊销车辆营运证;驾驶员一年内驾驶车辆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将被停止参与营运资格;运输企业所属车辆一年内超限运输次数达到10%以上的,将被停业整顿;货运场站允许超限运输车辆进出站的,也将受到相应处理。
除了路面执法巡查外,我市的南安水头、安溪彭亭、永春石鼓、泉港涂岭四个治超站将24小时值守,对途经的货车实施逢车必检,杜绝违规的渣土车从莆田、三明、厦门途经国道324线、356线和省道312线进入我市。这四个治超站同步将利用不停车检测系统及即将投用的引导设施和电子抓拍系统等科技装备,杜绝违法违规渣土车进入我市运营。
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最高罚5000元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以往整治情况来看,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接入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能够对车辆运营行驶情况实施实时监控,保障运输安全。但是,我市有些车辆为了躲避监控检查,个别驾驶员擅自屏蔽或者人为破坏卫星定位装置。对此,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对发现人为破坏或干扰卫星定位装置的行为,实施最高5000元的处罚。此外,对卫星定位不在线保持运行的车辆,一旦被查处,也将面临800元的处罚。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期间,交通运输部门每月还将对所有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运输车辆实时在线和平台记录的交通违法处置情况,及时查处企业违反动态监控管理违法行为。
此外,针对部分渣土车通过非法改装车辆参与营运,严重威胁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也将联合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交通运输部门每月还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组织治超统一行动,对违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渣土车“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