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信任是一种幸福”“我是群众的‘蓝朋友’”……一篇篇“住村”日志,记录着社区民警的辛勤付出。自10月25日晋江市公安局在陈埭派出所率先试点民警“住村”以来,晋江全市已有25个基层派出所启动这一模式,占派出所总数的92.6%。第一批“住村”回来的民警陆续写下工作日志,记录“背包”精神新探索。
□泉州晚报记者 张晓明 黄祖祥 通讯员 张金坛 方俊 文/图
新塘派出所通过开展“住村”,让广大民警走进群众家门、聊起群众家话、办好群众家事、与群众打成一片。
“住村”日志 记录工作“12时辰”
“平凡的岗位,也可做出不平凡的贡献。我要把‘住村’工作当成服务群众的‘大舞台’。”10月30日,滨江派出所民警颜成根在谈到“住村”感受时,说出了初衷。他担任社区民警6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打造最美的公安工作名片。“住村”期间,他走进社区老人家慰问,叮嘱老人们今后遇到困难,可及时向派出所反映,切实帮助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从警20多年,还没有尝过这种工作方式!”11月5日,青阳派出所民警罗伟龙接到“住村”通知后有点兴奋。当日,他带上“背包”住进青阳曾井社区居民小张家。入户走访、宣传防骗常识,罗伟龙一天的工作紧锣密鼓。“警察在我们身边,有一种贴心的安全感。”听到一名居民这样说,罗伟龙一天的疲惫瞬间即逝,他在日志中写下感言:“有一种警民关系叫做贴心的安全感!”
“舍小家、顾大家!”灵源派出所民警陈辉阳颇有感触。11月5日“住村”第一晚,他立即开展管制刀具清查,当晚在辖区一家企业的员工宿舍查获6把管制刀具。6日上午,陈辉阳在与群众聊天中获悉一条涉毒线索,当日10时,涉嫌吸毒男子被抓获。“忙碌的一天结束了,我深深感到这是拉近警民关系的好举措!”陈辉阳在日志中写下“住村”感受。
很多“住村”回来的社区民警写下工作日志,记录第一次“住村”12个时辰的满满收获。
探索创新 丰富“背包”新内涵
上个世纪90年代,晋江刑警以“案子发到哪、背包背到哪、地铺打到哪,案子不破兵不收”之势攻克了一大批要案。“特别能战斗刑警队”的“背包”精神传遍大江南北,感动了无数人。
近年来,晋江公安弘扬和传承“背包”精神,不断探索创新,实现了由“铺盖卷加旧床板”向“脚板加键盘”的转变,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过去,公安普遍的工作方式是:提高街面上的“见警率”,让群众随时能看到警车、警灯和警察,这样既能有效地震慑犯罪分子,降低发案率,也能让群众切身体会到警察就在身边。这些做法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晋江公安不断深化与丰富“背包”精神内涵。现在,晋江民警带着“住村”背包,装着“生活包”“工作包”“数据包”住进村民家,做到自理轻便、访查简便、采集方便,而且是在晋江全市铺开,这在泉州乃至全省都没有先例。
晋江市公安局局长李森建说,深入到老百姓中间去,住在社区、工作在社区,从某种意义上讲,民警“住村”跟当年晋江刑警“背包”办案是一脉相承的,是新时期群众路线工作的具体实践。
“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目前,民警“住村”已在晋江全面展开,一个凝聚各方力量的警务新机制,在探索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