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路边捡到信用卡,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刷卡,没想到居然不用密码就能付款,为此他又接连使用了三次,后将卡丢弃。近日,男子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代价。
11月3日,陈先生向金龙派出所报案称,他的信用卡遗失,还被盗刷1000多元。民警调查发现,该卡一共被盗刷了4笔,后面三笔均是在辖区内一超市消费。民警调取超市监控,成功锁定嫌疑人杨某。
6日上午,31岁的杨某在金龙辖区某酒店被抓获。据杨某交代,3日早上7点多,他在路上捡到一张信用卡。当天上午10点左右,他在汽修店要付款时,试着用该信用卡付款,结果发现居然不用密码支付。他当即又跟汽修店店主换了45元现金。
当日中午下班后,他又到超市分三次购买了一些东西,合计消费1000元左右,之后在回家路上把该信用卡丢弃了。
目前,杨某因信用卡诈骗被鲤城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并赔偿卡主的全部损失。
民警提醒:捡到银行卡、信用卡应及时交到银行或者公安机关,千万不要妄图贪占小便宜尝试使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市民持有信用卡时,不要图方便不设置密码,以免遭遇陈先生一样的麻烦。(泉州晚报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