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近期猪肉价贵,而陈某(女,30岁,漳浦人)却惦记上了猪肉摊上的肉钱,连偷11次,共计5000余元。11月6日上午,当陈某再次“光临”猪肉摊时,被民警当场抓住带回派出所询问。
11月5日17时许,晋江市公安局罗山派出所街道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其在罗山街道罗山社区经营一家猪肉店,近期的几次对账发现钱款不对,这半个多月来卖肉不赚反亏,起初怀疑自己收错钱,但是到了11月5日,统计发现应收款项少了5000余元,向家人询问,均表示无人动过货款,因为金额差距较大,怀疑被窃,就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前往猪肉摊查看现场、向李先生了解相关情况,并调取店内视频监控画面。经研判,锁定经常到李先生处和其孩子玩耍套近乎的陈某具有较大嫌疑,但陈先生并不了解陈某,也无联系方式。民警和李先生约定第二天清晨就在摊位上“等待”陈某出现。
据了解,调取的视频监控画面显示,陈某抱着孩子,以孩子为掩护,拉开了李先生存放现金的抽屉。
6日9时当陈某再次光临时,面对民警的询问和摆出的“铁证”,陈某当场承认了半个月连日来到陈先生肉摊上偷肉钱的事实。自10月15日开始,陈某第一次到肉摊买肉时,发现店主李先生的女儿可爱,便与孩子玩耍起来,玩到热络时发现李先生收钱的抽屉就在边上,且李先生正忙着卖肉,便顺手偷了一百多来块钱后若无其事的离开了肉店。此后,尝到“甜头”屡试不爽的陈某便用一样的方法偷了11次,共计5000余元。
6日,心存侥幸的陈某再次到猪肉摊碰运气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已经被晋江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不论是店家还是买家,在交易时请看管好自己携带的财物,以免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泉州晚报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刘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