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沈志滨 文/图)11月4日,南安一男子醉驾被查后,竟辩称“喝药酒不算醉驾”。目前,该男子已被刑拘。
当晚,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在梅山镇区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中查获一名喝了药酒驾车的男子李某(53岁,梅山人)。被查获时李某大喊冤枉,称自己喝的是药酒,没有酒驾,拒不配合民警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最后,民警只好将李某送往医院抽血检测,结果从李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达218mg/100ml,达到了醉驾的标准。
原来当天晚上9时许,李某就在梅山的家里喝了四两自酿的药酒,酒精度高达60度。过了一个多小时,李某骑着摩托车到竞丰村找朋友聊天,期间吃了夜宵,又喝了一小杯药酒。
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民警提醒,药酒也是酒,喝药酒驾驶机动车也属于饮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