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即日起开展专项行动 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泉州晚报

泉州网10月23日讯 (记者谢曦)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泉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拉网排查、销号整治”为原则,按照“企业自查、部门排查、整改处置、建立机制”四个步骤,集中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问题,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安排,建筑施工排查整治分为企业自查(即日起至10月31日)、部门排查(11月1日至11月15日)、整改处置(11月16日至11月30日)、建立机制(11月16日至11月30日)四个步骤,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展开:包括消防设计图审质量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预防高处坠落执行情况、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严格查处未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班前安全交底的行为。同时,抓好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落实,严厉打击未持证上岗行为。对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长期不在岗、履职不到位的,予以严肃查处。

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将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予以查处、通报,特别要从严查处各类督导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清零”或自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企业,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并及时督促纠正。排查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要求实施惩戒和责任追究。市住建局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排查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落实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