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4个县、13个镇、145个村入选省级乡村振兴试点

泉州晚报

泉州网10月22日讯 (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陈诗国)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了《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鼓励基层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路径模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各具特色的福建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引领带动全省乡村全面振兴,全省确定50个重点县(市、区)、100个乡(镇)和1000个建制村等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力争到2022年探索形成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

其中,泉州市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列为市级挂钩联系乡村振兴重点县,洛江区虹山乡,泉港区涂岭镇,石狮市永宁镇,晋江市磁灶镇、英林镇,南安市英都镇、水头镇,惠安县崇武镇,安溪县尚卿乡、虎邱镇,永春县五里街镇、玉斗镇,德化县国宝乡入选全省100个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名单,洛江区河市镇新告村、泉港区南埔镇凤翔村等145个村入选全省100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