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0月17日讯(记者林春婷 通讯员张金坛 陈钰滢 陈旭)17日上午,记者在晋江市公安局“云剑”行动主题新闻发布会赃物发还仪式上了解到,江西男子周某星(38岁)因为花光女友的积蓄被骂,在晋江市阳光路一金店内以买金链子为由抢夺了总价值10万元余的两条金项链和一个金吊坠。晋江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5小时内成功破获该案,追回赃物。
据悉,9月22日中午12时许,晋江市阳光路某金店来了一名男子,称要买金项链;导购员取出一条重94克和一条重69克的金项链让他选择,接着又为其中一条金项链配上一面37克“龙牌”吊坠。这时,店里来了另两名顾客,该导购员忙着迎接,便让同事小瞿继续为该男子导购。小瞿为该男子试戴了配上吊坠的金项链,男子用手指着旁边的柜台称要试一下另一面小点吊坠的效果;就在小瞿转身从柜台内取吊坠的瞬间,男子抓起放在台面上的一条金项链,连着脖子上戴的一条金项链和吊坠飞奔跑出了金店。
小瞿听到同事大喊“抢劫了”才回过神来,她赶紧转身追出店面,但大街上已经不见了嫌疑男子的踪迹,只好回到店里打电话报警。
接到报警后,晋江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启动“三即十快”机制
展开调查。通过视频追踪,侦查人员发现嫌疑人已经到了石狮市灵秀镇彭田村一带。
专案组立即奔赴彭田村,经过地毯式搜索,于当天下午5时许,在彭田村一小吃店内抓获了正在吃饭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星。此时,周某星脖子上还戴着抢来的一条金项链和一面“龙牌”吊坠。
据嫌疑人周某星交代,其与女朋友暂住在彭田村某租房,前一天晚上两人吵架,女朋友骂他花光了其积蓄。当天晚上,吵完架的周某星离开了住处,在外面闲逛。没有地方住,没有地方吃,也没有地方去,周某星本想找个工作,但想了一个晚上最后觉得还是抢夺金店来钱快,便于当天中午来到晋江阳光路的一家金店实施了抢夺。
抢夺得手后,周某星将其中一条94克的金项链卖给彭田村一家金店,得手3万多元,通过微信转账给女朋友6000元,在网上赌博输了1万余元,其微信账号内仅剩1万余元。随后,民警赶到收购金店,追回了被熔化成金块的金项链。
目前,周某星因涉嫌抢夺罪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