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永春中山医院、泉港同济医院两家医院骗保被通报

泉州晚报

泉州网9月21日讯 (记者许奕梅) 日前记者从“福建医疗保障”官方微信上获悉,福建省医保部门自组建以来,加大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欺诈骗保案件,并通报8起典型案例,泉州永春中山医院、泉港同济医院两家医院被通报。

林某某于2013年年初至2016年间利用其经营的永春中山医院,以“免费体检”名义收集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农保卡,以参保人员名义虚假办理或续办住院手续,通过虚开医嘱单、处方单等方式进行虚假治疗,以此骗取国家新农合补偿款401037.40元。

2018年12月14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医保部门终止永春中山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此外,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间,陈某某经营泉港同济医院的过程中,通过提供他人身份证复印件伪造病人住院、开药的相关病历及住院信息,虚构同济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事实,骗取国家新农合补偿款22万元。2018年12月2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泉州市医保部门终止泉港同济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24个月内不再签署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关违规费用。

日前,泉州市医保局、财政局也出台具体规定,落实《福建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实施办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举报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