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一幼儿园兴趣班违规收费!部门责令叫停并退款

东南早报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称,鲤城区金色外滩幼儿园存在开设有偿兴趣班的问题。经当地教育局核实,目前已叫停该园的兴趣班并退款。

家长李女士介绍,孩子今年在金色外滩幼儿园读中班,今年幼儿园开设了一些的收费的兴趣班要求孩子报名,部分为正常上课时间,不报名的话会安排在其他教室,这样造成孩子孤立,所以被迫报了名。

该园法定代表人林园长表示,他们确实有办兴趣班,但都是属于自愿参加,“之所以开设兴趣班,是因为中班家长希望园方能引进水墨画课程让幼儿感受传统文化艺术的美。园内老师觉得该课程不错,费用也不高,经商讨后决定引进这个课程作为区域课程的补充。”林园长说,目前预收人数为21人,预收款为:21人*300元/人/期共6300元”。而未参加的孩子也有老师带领正常授课。

对此,鲤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反映“幼儿园开设兴趣班是否合理”的事项,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了解,位于鲤城区浮桥街道卓辉金色外滩小区内的金色外滩幼儿园属于民办幼儿园,确实存在开办兴趣班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目前,鲤城区教育局已责该园立即全额退还兴趣班所收款项。

据了解,近年来,部门多次下发文件规定,禁止幼儿园有偿开设兴趣班。去年4月3日,市物价局与泉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泉价〔2018〕43号),其中规定,幼儿园不得以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收取费用;同年8月6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第十一条“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规定项目的代办费外,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的规定;今年7月26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发布《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的提醒函》第六条规定,各类幼儿园在收取保育教育费以外,不得再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就是说,无论公办还是私办,幼儿园只要开办兴趣班,就不得进行收费”。该局工作人员说。

据悉,金色外滩幼儿园已全面叫停该兴趣班,并于近日向已缴费的家长进行全额退费。

(东南早报记者 苏玮杰)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