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新村加装的电梯给住户带来便利
10月1日起,《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施行。昨日,泉州召开了《条例》贯彻工作会议,对《条例》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创新点作出了详细解析。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全市登记在册电梯56379台,在用51441台,停用4938台。其中,部分老旧小区存在各类电梯难题,《条例》实施,将有助于市民们用上放心电梯。
温陵新城一期电梯老化严重
【权威解读】
电梯谁来管谁来修 责任已详细界定
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条例》有七大创新点,对电梯主体责任进行详细界定;对住宅小区的相关费用收支进行明确;对电梯的信息化管理技术进行了规定;推动多元共治管理机制建立;解决选型配置土建工程等先天不足;推动保险、按需维保机制的形成;对施工单位的处罚更加严格。
省特检院副院长林尧表示,《条例》对使用管理单位的界定作出规定,并规定了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另外,住宅小区电梯属于所有权人共有,且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共有人应当书面约定电梯管理人,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电梯安装后尚未移交电梯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以往,住宅小区电梯长期存在费用问题、责任义务问题、电梯坏了没人修问题、物业与业主间不信任,以及多产权电梯没人管理的问题。此次,《条例》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电梯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修理。”林尧说。
保质期内免费维修
不得使用废旧零部件
根据《条例》,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明确电梯整机、主要零部件的保修期限,在保修期限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并保证电梯零部件的供应。
“目前,有些企业低价揽保,靠换配件获得不正当利益,损害使用业主的利益。有些利用废旧的零部件来维修,有些物业自行通过网上采购,质量难以保证,为确保业主的利益,因此,《条例》也对这些行为作了规定。”
据悉,电梯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明确施工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限,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依法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自行购买的电梯零部件,其质量和安全性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禁止将报废电梯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
违反规定没有依法给予免费保修更换,或者购买的零部件不合格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将报废电梯的零部件用于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的,将被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鼓励电梯投保
安装监控设备
据悉,我省将推进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投保的主体有多种,为电梯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
《条例》指出,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应当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有些事故或者故障发生后,要取证相当难,所以要求电梯内装设视频监控很有必要。但是考虑到旧梯加装的成本,以及全面推行的可操作性问题,因此,规定只限制于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这个项目拟列入电梯检验项目。”林尧说。
另外,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应当配备能够实现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
【泉州情况】
满15年老旧电梯1413台
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安科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全市登记在册电梯56379台,在用51441台,停用4938台。其中,满15年登记的老旧电梯1413台,占电梯总数的2.5%。
今年8月,我市一共检验电梯4184台,一次检验合格数量3792台,不合格数量392台,合格率为90.63%。今年1—7月,我市累计检验电梯合格数22574台,已督促整改复检合格数2638台,仍未复检合格的台数为264台。
多次聚焦旧小区电梯
今年两会期间,泉州晚报社旗下《东南早报》关注了我市多个小区遭遇旧楼装电梯困局。记者调查发现,中心市区适合加装电梯的老旧楼有1500—1800幢,但在实际增设电梯的过程中,业主意见不统一,电梯加装好后后期维保难成为旧楼加装电梯的“痛点”。
8月21日,《东南早报》封面纵深关注《老去的电梯》(详见下方相关阅读),记者调查,我市部分小区的老旧电梯存在零部件老化,故障率增加;配件供应难,维修成本增加;风险认识不足,换梯难筹资金等难题。
市民被困电梯获救
【现场走访】
老旧小区想换电梯 无奈业主意见不一
●《条例》施行后,旧梯维修费超过新梯的2/3价格应报废
“我们小区的电梯,真的该换了。”家住市区温陵新城一期的业主小林告诉记者,小区一共有5部电梯,除了绿杨阁的一部电梯已更换,其余4部使用年限已经有24年,居民被困在电梯里的情况也多次发生。
走进温陵新城一期的电梯里,电梯按键已经模糊不清,如果不是常住户很难准确按到自己想去的楼层;电梯门的红外线感应也已经坏了,进出电梯有被夹住受伤的可能;坐上电梯,摇摇晃晃让不少居民无法安心……但是,由于4栋楼的资金一直无法到位,换新梯也遥遥无期。“有人愿意换,有人不愿意多花钱,觉得修修还能用,可是提心吊胆地坐电梯实在太不安全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换呢?”小林说。
10月1日,《条例》实行后,对电梯停止使用和报废做出了规定——电梯无法修复或者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结论为报废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及时予以报废。“电梯本身没有报废年限的要求,但是由于有些电梯修理费用过高,超过新梯的2/3价格,或者再换配件也是故障频发,严重影响了电梯的正常使用,所以应当予以报废。”林尧说。
记者了解到,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结论为报废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报废电梯投入使用的,由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工人正在清理一部老旧电梯的积水
小区电梯全部被封
只因部分业主不缴维修费
●《条例》施行后,明确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费用,有三种办法可解决资金问题
今年8月,石狮泉美豪庭小区内4部电梯全被贴上了封条,小区最高楼层为25楼,155户居民只能靠爬楼梯出行。
据悉,今年7月,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泉州分院到小区进行电梯年检时发现,小区所有电梯都有钢丝绳磨损严重、轿厢导轨导靴磨损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当即要求该小区在8日内整改完成。8日后,因小区未整改,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责令小区限期整改,但仍未得到回应,最终只能封了4部电梯。
因维修金额较大,又有部分住户没有缴纳公维金,导致小区公维金无法申请。将11万元的费用均摊到每一户业主上,又有业主不同意,导致电梯无法维修。后来,部分业主自愿出资筹齐了维修款,却因物业公司合同快到期,担心续约不成又得承担后续责任而不愿签订安全承诺书而导致电梯维修再次“卡壳”。
最终,特检院和石狮市市场监管局考虑到居民的出行方便,特事特办,对电梯解除强制措施,供维保人员进行抢修,并按照每栋一部关停、一部正常运作先行使用,以解居民之急。
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后,对电梯维修费用由谁出做出了明确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日常运行费用和电梯的修理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
“电梯处于不安全状态,可能危及生命等紧急情况下,应当马上进行修理。一是,可以启动公维金紧急使用程序,专项维修资金代管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拨付要求的,代管单位应当立即向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二是,可以使用小额专项维修资金,这是物业条例中新设立的一项资金,从公维金中独立出的一个资金。三是,可以考虑使用管理单位先行垫付。”林尧说。
住户扔杂物发泄
割断电梯缆绳
●《条例》施行后,九种不文明行为或将受到处罚
“之前有个住户失恋,说自己心情不好,故意往电梯里扔了各种垃圾,电梯缆绳被她割断了!”说起这事,家住丰泽区某小区的张女士十分愤怒。她说,发现电梯无法正常使用后,几名住户到监控室去调了监控,才知道有人故意搞破坏。
有数据显示,电梯故障有40%左右是由于不文明乘梯造成的。市区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住户不文明用梯行为时有发生。“将水漏到电梯里的,喝醉酒、情绪不好故意破坏电梯的情况都有发生。”他说。
装修期间的不文明用梯行为也时有发生,装修工人超重运送沙子、砖头,搬运家具时常常导致电梯超时,电梯门自动关闭时被家具和货物卡住了,会导致电梯启动延时保护功能而停止使用。
据悉,《条例》要求,乘客应当按照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用电梯。有九种不文明行为或将受到处罚:乘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门;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各种安全标志;运载超重货物或者乘用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无故拨打应急救援单位电话或者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玩耍、打闹、蹦跳、攀爬、逆行;携带购物车、婴儿车乘用自动扶梯;运送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家具电器等易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时,未采取安全防护、防洒漏措施;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乘客的不文明行为直接对电梯造成破坏,甚至发生事故,因此有必要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并设立了处罚条款。”林尧说。乘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东南早报记者 李菁 庄丽祥 通讯员 谢进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