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虚假注册登记、长期未经营等异常市场主体,占用社会资源,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日前,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将开展市场主体专项清理工作,目前已初步摸排异常市场主体约7万户。
虚假注册长期未经营 异常市场主体被投诉
据悉,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登记更加便捷高效、登记成本大幅降低,市场主体迅猛发展,但也存在一些虚假注册登记、长期未经营等异常市场主体,占用社会资源,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来泉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时有接到投诉举报件,称“我在网上查到某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是我,但本人从未办过企业,我的身份证被冒用了”“某某企业失联了,在登记的住所找不到呀”等等。面对此类投诉咨询件,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核查,同时为遏制注册登记虚假现象,减少“僵尸企业”,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市场主体专项清理工作。
重点整治三类对象 今年已立案420起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三类异常对象(行为),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的企业、被标注为异常经营状态届满两年的个体工商户,利用虚假地址进行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的企业及被标注为异常经营状态届满两年的个体工商户,有经营意愿的积极引导整改,无经营意愿的积极引导办理注销登记;长期未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予以吊销或者注销。对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以及利用虚假地址进行注册登记的行为,依法予以吊销或撤销登记。
今年以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初步摸排异常市场主体约7万户(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立案查处骗取登记、虚假注册等违法行为420起,注销62155户,吊销2510户,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责令整改、吊销、注销、撤销等方式予以处置。
下一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清理异常市场主体工作力度,分期分批逐步依法清理失去活力的市场主体,形成对异常市场主体的常态性清理机制。同时,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提醒广大企业,每年6月30日前应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上一年度年报信息,以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记者 李菁 通讯员 刘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