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追尾起火 交通管制七小时●追踪
大火当前 七车占用应急车道被罚
7部车分别被扣6分、罚200元
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林阿敏 曾志伟 文/图)前日上午,沈海高速晋江路段发生两车追尾起火事故(详见昨日早报A09版),事发后有些司机将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当成超车道占用行驶,高速交警对7部违法车辆分别作出扣6分、罚200元的处罚。
前日上午9时50分左右,沈海高速AK2259处(晋江路段)发生两车追尾起火的事故,现场火势猛烈、浓烟滚滚。事发后,该路段通行受阻,高速交警紧急疏导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该路段车流密集,通行量在全省居首,在这种车流大的情况下,路面发生事故后,应急车道更应该让给施救车辆。”高速交警介绍,事发后,有一些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应急车道当成超车道占用行驶,实在不该。
昨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民警拍摄以及群众举报的相关违法车辆进行曝光,并对这些车辆分别作出扣6分、罚200元的处罚。“为了更快地把事故现场处理好,请把应急车道留给救援车辆。”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路上的应急车道是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营运客车扣12分、罚款200元,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扣6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