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辐纹陆龟 石狮一养龟爱好者获刑半年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纪英艺)明知网购到的宠物龟是保护动物,仍然选择饲养并侥幸在网络出售。日前,养龟爱好者杨某被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出售、收购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对杨某提起公诉,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系石狮查办的首例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8年年底,杨某通过网络贴吧购买了一只辐纹陆龟,事后杨某得知这只陆龟竟然是保护动物,但他并未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而是选择继续饲养。后来,杨某抱着侥幸心理在贴吧发帖出售这只陆龟。当杨某将陆龟带至约定地点准备交易时,被民警当场“人赃并获”。

经司法鉴定,涉案陆龟被认定为辐纹陆龟,别称放射陆龟,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保护物种,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案发后,该辐纹陆龟已依法交由晋江市敏月公园动物园救助。

石狮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出售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随后该院依法对杨某提起公诉,杨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