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向警方自首交出改造手枪 回家又去改造一把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简姓男子此前购买不具杀伤力的仿半自动手枪,车通枪管或换装土造金属枪管,并在买来的装饰弹填装底火与火药,制作3把可发射子弹、具杀伤力的改造手枪。基隆地方法院审理案件后,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处该男子应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科罚金6万新台币。

判决指出,简男2018年8月底通过网络及前往五金行,购买1把不具杀伤力的仿半自动玩具手枪、装饰弹、火药及底火等物,用换装土造金属枪管、填装底火及火药方式,制成具有杀伤力的改造手枪及20颗子弹。

简男因涉他案于2018年8月30日被捕时,主动向警员自首报缴枪弹。

简男自首缴出枪弹但未金盆洗手,2018年8月30日至9月17日间,又以相同管道购买不具杀伤力的仿BERETTA 厂M9型半自动玩具手枪、装饰弹、火药与底火等物,以换装土造金属枪管方式改造手枪及3颗子弹,警方9月19日前往简男住处搜索票时查扣枪弹。

基隆警方2018年9月20日拘提杨姓窃盗嫌犯时,在杨男的摩托车置物箱发现改造手枪和子弹,查出手枪是简男制作,他将仿BERETTA厂M9型半自动玩具手枪枪管车通后,组装弹簧、弹匣等零件,制成可发射子弹、具有杀伤力的改造手枪。

法院指出,简男有制造枪、弹纪录,明知具有杀伤力枪支及子弹属高度危险物品,易对他人生命、身体造成伤害,仍一再制造,对社会治安潜藏危害。另考虑他坦承犯行,枪、弹也未持以从事犯罪行为,3案分判2年、5年6个月、5年6个月,应执行6年6个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