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早报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沈志滨 文/图)8月5日晚21时许,李某全(南安九都人,32岁)开车载着朋友李某川、柯某丁在南安九都镇一路边大排档吃夜宵,期间每人喝了两瓶啤酒。到了22时30分许,三人喝完酒觉得还不过瘾,准备到梅山找家KTV唱歌,继续喝酒。但由于三人都喝了酒,没有人开车,李某全称自己喝的不多,而且这么晚了警察都下班了,应该没事。李某全没有听朋友的劝说,于是开车载着李某川和柯某丁往梅山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梅山杨塘垅旧街时被正在设卡执勤的梅山派出所民警拦住检查。
因驾驶员李某全身上有浓浓的酒气,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并现场对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05mg/100ml,达醉酒状态。
8月6日,李某全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牢记酒后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