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刷单”押款 非法吸储千万
德化一网店老板被判刑五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泉州网8月2日讯 (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 赖小瑜 黄荣鑫)本是借刷单为自己的网店刷信誉,德化一网店老板童某竟动起了歪脑筋,通过支付佣金将“刷手”们的刷单押款转变成存在自己这里的存款,愈演愈烈,非法吸储上千万元,最终因生意经营惨淡无力支付佣金而东窗事发。近日,童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须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为网店刷信誉 套用刷单押款
童某是德化一家陶瓷公司的老板,同时在电商平台上经营网店,面临巨大的行业竞争压力,他想到了通过“刷单”(即雇佣他人到网店进行虚假购物并支付货款,而网店并未实际发货或者发空包裹,“刷手”确认收货后,网店再将货款及佣金支付给“刷手”)来提高网店的销量和信誉,从而吸引顾客。于是童某在QQ刷单群里发布任务,内容为“刷单押款任务,押款1万元7天,佣金90元”,每次结算,童某都准时支付,时间长了便取得了一些“刷手”的信任。
然而2016年6月,童某的公司又陷入了资金困难局面。这时候,童某动起了歪脑筋,在之后的刷单任务中,童某与“刷手”们商量,把押款长期放在他那里使用,童某按照刷单的要求每周支付佣金给他们,并且可以省掉“购物”“确认收货”等刷单环节,如果要拿回押款的钱,只需要提前告知童某,童某便会把钱退给他们。见有利可图又方便,许多“刷手”同意了,于是将押款的钱存放在童某处,然后每月坐收佣金。渐渐地,“刷手”们加大了资金投入,并且介绍了其他人来押款赚佣金,押款的钱越来越多,童某均一概接受。
无力支付佣金
到了2018年8月,在童某处押款的人已经达到了102人,押款达上千万元,但童某的生意始终毫无起色。这些钱大部分被童某用在支付佣金、网店的广告费、推广费以及到外地应酬上,早已所剩无几。此时,童某已经无法按照原先承诺的期限,支付佣金给“刷手”。“刷手”们察觉后开始找童某退款,但此时的童某已没有任何偿还能力。随后,“刷手”们选择报警,童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
近日,德化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认为童某在发布刷单任务并取得“刷单”人员信任后,以不需要刷单直接押款即可收取相同“佣金”为诱饵,向他人吸收资金达10628605元,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童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法院同时责令童某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