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启动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符合条件可获价格补贴

泉州晚报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今年5月和6月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分别为6.6%和8%,为应对物价上涨,全市启动5月份和6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价格补贴。

价格补贴发放对象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孤儿等,5月和6月分别为111356人、110710人;人社部门登记在册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5月和6月分别为2916人、3029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孤儿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5月和6月分别为每人22元、25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5月和6月分别为每人39元、44元。

据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孤儿等的价格临时补贴总金额共521.7582万元,由市级承担的30%从价格调控资金列支,县级承担的70%从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总金额为24.7万元,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我市将优化工作流程,确保5月份和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今年5月份起,年内凡达到启动条件的月份,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联动机制。

(泉州晚报记者殷斯麒 陈林森 实习生吴秋瑜)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