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严查三轮车违规行为 13部电动三轮车被查扣

东南早报

(东南早报记者张素萍 实习生周炜 文/图)24日,鲤城区多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营运三轮车及车辆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整治行动分三个片区,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中心城区三轮车无证、非法改装及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

电动三轮车改装成为“移动水果摊”

【现场】

今日下午3点30分,执法人员在该路口开展整治。记者在路旁站立半小时,有多辆电动三轮车被执法人员拦下,这些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均无牌照,有的私自加装座椅、遮雨棚,用以载货或载客。现场还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不仅加装遮雨棚,而且车上满载一箱箱水果,摇身变成“移动水果摊”。

“很多电动三轮车无牌上路,而且驾驶员没有取得驾驶证,存在安全隐患。”鲤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说,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上路应悬挂机动车号牌。对查处的无牌照电动三轮车,鲤城交警依法对其处以扣留车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随后,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根据“移动水果摊”车主出示的购车发票,按图索骥来到中山南路金彭电动三轮车店,调查该店营业资质及是否具备相关证书。记者看到,该店门口亦有改装的电动三轮车。

“销售无认证电动三轮车的经营者,按规定将被处以5至20万元罚款;擅自拼装、非法改装的电动三轮车,一旦掌握线索,我们将移送交通部门进行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

执法人员调查电动三轮车销售情况

【整治】处罚13起违规行为 查扣13部电动三轮车

据介绍,大量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和改装车涌入城区,从事非法营运如和流动摊点占道摆摊,个别车主私自改装车辆用于流动经营,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存在交通隐患,而且严重影响城市品质和形象。为此,鲤城区“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动指挥部,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鲤城公安分局、交警鲤城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营运三轮车及车辆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整治分为三个片区,一是东街和西街以北区域,一是东街和西街以南、涂门街新门街以北区域,一是涂门街新门街以南区域。

据统计,本次整治现场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查扣电动三轮车13部,对13起三轮车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根据现场掌握情况到中山南路店面调查非法销售电动三轮车情况;同时对用电动(燃油)三、四轮作为经营工具的流动摊贩进行整治,累计劝导流动摊点39处,店外店17处,暂扣占道经营车辆24辆、遮阳伞1把、电子称2部。

记者获悉,下一步,鲤城区将继续对整治行动中发现涉及的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机动三轮车,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以及为非机动三轮车加装机械动力装置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