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失信主体可上“信用中国”开展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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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失信污点,本月起施行新规——

失信主体可上“信用中国”开展信用修复

泉州网7月23日讯 (记者陈林森 通讯员余菁)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今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自本月起正式执行。随着新规的施行,泉州市失信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开展信用修复,以消除失信污点。

该通知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和涉及一般失信行为。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最长公示期限届满的,“信用中国”网站将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

如何规范开展信用修复?通知分别针对涉及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作出详细规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申请人须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相关身份材料和已履行行政处罚材料,公开做出信用修复承诺,并经“信用中国”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申请人除参照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要求外,还应按照有关要求,主动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并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信用报告,经“信用中国”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事实上,信用修复在泉州已经先行一步。去年11月底,泉州市就举办了首期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班,吸引了49家失信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听取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市市场监管局专家的集中授课。其中,44人通过现场考试,签署了信用承诺,取得结业证书,修复通过率达90%。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信用泉州”平台正在加紧二期建设,建成后,失信主体或可直接在本市信用门户网站进行信用修复。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