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改装电动三轮车乱象反复回潮 如何才能长效管理

泉州晚报

交警对违规上路的电动三轮车进行处罚

交警对违规上路的电动三轮车进行处罚

泉州网7月17日讯 (记者 张晓明 文/图)连日来,泉州网持续关注改装电动三轮车“横行霸道”,其不仅有损城市形象,且存在安全隐患。对此,泉州交警部门表态,将持续予以重拳打击,让这些隐患重重的电动三轮车没有生存空间。但交警部门也坦言,单靠交警“单干”很难长效治理。

记者获悉,去年以来,仅浦西万达段交警就开展了5次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但每次整治后不久,乱象很快又回潮。市民不禁心生疑问:电动三轮车到底能不能上路?能不能营运?相关规定又是如何规定的,执行是否到位?如何才能形成有效治理?

谁在监管 “四不像”出难题 没明确主管部门

满街乱窜的载客电动三轮车,究竟属于什么车辆?说它是非机动车,它的功率、重量又明显超标;说它是机动车,它又没被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无法上牌管理。这样的“四不像”,成了泉州市区的一大怪现象,更成了多个职能部门的监管难题。

11日,鲤城区多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营运三轮车及车辆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出动了百余名执法人员。记者跟随行动发现,虽然出动了交警、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多个部门,但打击电动三轮车违规载客,目前仍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现场基本成了交警部门的日常执法。

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电动三轮车上路营运无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工商主要负责检查车辆质量是否过关、是否有正规来源,但泉州没有生产电动三轮车的厂家,对电动三轮车的生产无从管起。而城市管理局在整治行动中则起配合作用,主要是针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查处。

这样一来,车辆非法营运由交通局、交警部门来管理,但是查处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又不在交通局的职责范围内。绕了一大圈,一场多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真正整治电动三轮车的只有交警部门。

电动三轮车夜间非法营运,避开交警执法高峰。

电动三轮车夜间非法营运,避开交警执法高峰。

能否上路 没有相关依据 无法登记上牌

据泉州交警支队有关人士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据介绍,目前市区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明显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故无法列入非机动车范畴。若作为机动车,它并没有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因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不予注册登记,而未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记者在市区街头看到的一些电动三轮车挂着牌照,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据交警介绍,有的是车主自行在车身上喷涂号码伪造的,有的是挂报废三轮车的旧号牌。

“连牌照都没有的电动三轮车,肯定不能作为营运车辆。”泉州市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到他们部门申请营运资格证。

如何处罚 按机动车管理 罚款并暂扣车辆

多年来,对于这电动三轮车到底归谁管,按照什么法规管,一直是一个模糊的问题,也因此给了它们极大的生存空间。从国家层面上讲,这些“四不像”车辆从生产之初就应被禁止,类似于超标电动车。在我省,目前比较明确的是,上路行驶的车辆,查处的职责归公安交警部门。

据悉,十几年前泉州市交警支队经过研究认为,电动三轮车不属于非机动车,但基本符合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的定义,在国家还没有对电动三轮车做出明确的规定前,泉州交警部门将把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对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处以“罚款200元、暂扣车辆,组织驾驶人参加学习”。

根据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暂行)》之规定,给予罚款50元;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95条及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之规定,给予200元罚款;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车辆。如果执法中遇到抗法情况,交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何回潮 违法成本低 有市场需求

近几年,泉州交警部门多次开展针对电动三轮车的专项整治,查扣非法运营车辆上百辆。本月11日,鲤城交警部门1个小时内就查处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无牌无证电动(燃油)三、四轮车24辆。而丰泽交警部门从去年以来,已查扣电动三轮车合计47辆。

“违法成本低,一次罚200元,他们不用几天就能赚回来。”交警部门无奈地表示,虽然明确了处罚依据,但最多只能是暂扣车辆并罚款200元,而且扣车之后,核对车辆来历凭证后,不存在其他问题的给予放行,扣车的期限,一般也不会超过3天。对于这些载客的人而言,这样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

不少电动三轮车虽被多次查扣,但车主依然没有“收敛”。记者暗访了解到,不少车主跟交警玩“躲猫猫”,特别利用夜间才出来,避开交警的执法高峰期。“交警总不能一直把我的车扣住不还吧,被抓一次要亏几百元,那就多跑几趟赚回来。”安徽籍的司机坦言,他们也怕交警隔三岔五地查,看到有行动就自觉躲开。之所以不改行,是因为市场需求量大,好赚钱,自然没人想变。

咋管有效 制定相应法规 明确部门职责

“多抓几次,肯定会收敛点,但市场需求量大,给了他们充分的冒险空间。”泉州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他们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见一辆抓一辆,同时建议市民,最好不要搭乘这类车,一是安全性能差,二是可断了他们的市场。

市民吴女士认为,相关部门应保持整治热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乱象“回潮”。对此,交警部门表示,持续强力的治理会形成短期的威慑力,但交警部门不可能24小时或高密度投入人力、物力专门治理电动三轮车,仅靠日常的勤务及专项整治行动难以形成长效。对于电动三轮车的整治,应由多个部门形成合力,不只停留在路面的治理。

不少市民认为,目前,我市拥有立法权,交警部门可针对电动三轮车整治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议案,上交给人大立法委,再经人大审议形成相应法规,让查处时有法可依,而不是部门间互相推诿。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