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十九中让“戒尺进课堂” 学生心存敬畏 违纪现象减少

泉州晚报

戒尺设置在教室比较显眼的地方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中提到,教育部将修订教师法有关规定以保障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让戒尺回到教师手中。泉州晚报去年曾经报道过安溪十九中让“戒尺进课堂”。记者了解到,半年多时间过去,该校学生违纪现象大幅减少,校风明显提升。

意见 将明确惩戒权 使教师敢管善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教师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由于过去程序性规定不严密、不规范甚至缺失,影响了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有的对学生“不愿管、不敢管”,有的过度惩戒甚至体罚学生。有的家长对教师批评教育学生也不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出台细则进行规范和明确。

吕玉刚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意见要求,一是明确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基本原则。教育惩戒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来实施。二是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和形式,规范行使,促进广大教师对学生既热情关心又严格管理要求。三是抓紧修订教师法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

事件 戒尺进课堂 让学生心存敬畏

“为重振师道尊严,严肃校规校纪,让学生心有戒尺,行有所止,把戒尺还给老师,将温暖送给学生。”去年10月份,安溪十九中让“戒尺进课堂”,全校6个班级每个班都配备了一把“戒尺”。戒尺正反面都刻有《三字经》《弟子规》等传统文化。

安溪十九中许校长介绍,所谓“戒尺进入课堂”,就是由学校给三个年级六个班分别配备一把标准戒尺,“如果学生严重违纪,顶撞老师,且屡教不改,老师就可以动用戒尺对学生实施轻微惩戒,以达到教育和警示学生从小养成爱学习、守纪律、懂规矩、知敬畏的好习惯。当然如果经过批评有改正就不会惩戒。”

学校对戒尺的使用提出严格的规定,“严禁体罚,但希望能够对学生保持适度的惩戒,把戒尺还给老师,让戒尺还老师以尊严和权威,我们需要对教育保持敬畏,我们需要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对数量、力度和惩戒部位都做了相关规定。比如规定只能打手心,别的位置不允许打,同时数量不能超过三下,至于力度,要求要由值日行政副校长或者校长带着,“最好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起到一个警示作用,让学生心存敬畏,敬畏老师,敬畏知识”。

成效 违纪现象减少 学生成绩整体提升

许校长介绍,“戒尺进课堂”后,基本没有使用过,但学校校风明显提升了很多,特别是像顶撞老师等严重违纪现象没再出现,老师也不用在上课过程中停下来强调课堂纪律,教学成效得到明显提升。半年时间来,学生违纪、发生矛盾纠纷现象明显大幅度下降。学校期末考试各科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在全县统考中排名均有所提升。

许校长表示,对于“戒尺进课堂”,一线老师呼声很高,“因为没有适当的惩戒,教育是不完整的”。现在国务院推出相关文件,希望能规范惩戒措施,正面推进学生的德育教育,让孩子们更健康的成长。

教育界人士刘先生对“戒尺回到教师手中”也持支持态度,他认为这将对维护教师的职业尊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他表示,教师在具体实施中要把握好惩戒与体罚的界限,同时惩戒要有爱,惩戒的目的是出自对学生的爱护与关心。

记者了解到,每年全国“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呼吁赋予学校、教师适当的惩戒权。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提出修改教师法的议案,建议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邢台学院文学院教授陈凤珍也呼吁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教师的惩戒权。

泉州晚报记者 吴志明 实习生 翁佳琦 文/图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