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截至6月28日,甘肃检方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656件2541人,批准逮捕640件2243人。 崔琳 摄
中新网兰州6月30日电 (记者 崔琳)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检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严格界定“套路贷”“软暴力”形式,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截至6月28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656件2541人,批准逮捕640件224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407件2931人,提起公诉356件2468人,起诉率为84.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波介绍说,甘肃检方以恶势力犯罪起诉239件1672人,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17件403人。提前介入侦查371件,立案监督27件75人,纠正漏捕130人,追加起诉166人,提出检察建议252条。其中,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重点督办的100件涉黑涉恶案件,已提起公诉96件,发现“保护伞”线索29条,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齐世萍公布了8起典型案例,涉及校园安全、“村霸”辱骂镇长、网络“套路贷”色情威逼等类型,其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比如,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犯罪嫌疑人刀、枪齐全,当街火拼,开枪示威。再如,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不正当手段当选县人大代表和村委会主任,因为一次联谊会没有受到镇政府的邀请,竟冲进镇政府辱骂镇党委书记和镇长。
此外,自2015年以来,被告人孙某甲伙同其父孙某乙、其叔父孙某丙长期在甘肃陇西县城及其周边地区高利放贷,为索要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其家族经营的某茶楼为据点,采用暴力、威胁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多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敲诈勒索,涉案金额3457余万元。
该组织在当地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渐形成了以孙某甲为首要分子,孙某乙、孙某丙、孙某丁等18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9起,涉及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4项罪名。公安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反复分析研判,准确把关定性,认为该案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构成要件,于2019年5月31日由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
杨波表示,甘肃检方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确保在法律框架内、法治轨道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准确区分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犯罪特征,既不人为“拔高”凑数,也不随意降格处理,确保专项斗争不指标化、不走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