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8亿洗钱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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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28亿洗钱案告破

今日泉州网6月26日讯 (记者 黄如萍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今年5月10日,福建泉州警方集结晋江、安溪两地700多名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30多个追捕小组同时出击,在山东淄博和福建厦门、福州、莆田及泉州晋江、安溪、南安、石狮等地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捣毁犯罪窝点27个,抓获团伙主要成员95名,一个以组建“第四方支付平台”,专为赌博、诈骗网站提供充值、提现等服务的“洗钱”团伙被彻底摧毁,截至目前,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人民币。

6月26日,晋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起案件。

泉州28亿洗钱案告破

犯罪嫌疑人被抓。

可疑网络平台引出大案

网络黑灰产业为赌博、诈骗网站“输血供电”

今年3月27日,一个名为“通宝支付”的网络平台引起了警方的关注。一伙以郑某尼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在互联网上搭建“通宝支付”平台,涉嫌为赌博、诈骗网站提供“洗钱”服务,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当前,“第三方支付”风靡全国,这让赌博、私彩等非法网站也蠢蠢欲动,然而第三方平台具有严格监管机制,非法网站无法接入,交易过于频繁还会被冻结。

泉州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通宝支付”其实是一个“第四方支付平台”,该平台通过聚合多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商接口等支付工具的综合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提供的是资金清算通道,而“第四方支付”提供的是在支付基础上的多种衍生服务。但其通常由个人组建,没有支付许可证也可运营,这就为赌博、私彩等非法经营提供了唾手可得的资金支付结算通道,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金融结算中心”。

办案人员介绍,“通宝支付”平台为“商户”(赌博、诈骗网站)提供支付二维码或者H5支付网页,将非法资金收集至他们控制的他人实名网络支付平台账户后,再通过网络支付平台账户提现至银行卡,并抽取交易额2.5%至4%的佣金,然后将资金归集再返还至“商户”所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其行为是中介机构在收付款之间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数十台手机充着电同时运作扫码交易

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8亿元

掌握到该犯罪团伙的组织层次、成员身份及主要活动据点后,今年5月10日,警方在山东淄博和福建厦门、福州、莆田及泉州晋江、安溪、南安、石狮等地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捣毁犯罪窝点27个,抓获郑某尼、丁某豪等95名团伙主要成员,冻结账户858个,网络支付平台账号1342个,扣押银行卡915张,电脑21台,手机157部。

泉州28亿洗钱案告破

警方扣押银行卡915张,电脑21台,手机157部。

民警进门那一刻,展架上的智能手机还在运作,屏幕上不断闪烁,更换着新的二维码和已成功支付收款的标识。为了保证手机不会因耗完电量关机,该犯罪团伙为展架上的每一台手机都连上了充电线。

经查,郑某尼,男,1985年出生,福建安溪人,2014年,郑某尼注册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本是为了代理销售POS机,到2018年7月份,公司开始经营“通宝支付”第四方支付平台。

泉州28亿洗钱案告破

郑某尼被抓。

郑某尼交代,他在去年找人买了网站源代码,以公司名义在互联网上搭建“通宝支付”平台,雇佣丁某豪(男,21岁,山东人)为技术人员,在山东做平台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

郑某尼通过平台开设账户,发展代理,链接“商户”,形成资金通道。郑某尼除了和其他代理一样链接“商户”抽取佣金,还抽取下线代理0.6%的平台使用费。

据了解,警方研判梳理了全国代理账号91个,其中福建27个。涉案商户账户1214个,涉案网络支付平台1342个。

警方表示,该犯罪团伙大量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非法为他人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为赌博、诈骗提供网站转移资金,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及开设赌场罪共犯等罪名。截至目前,该犯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8亿元。

今年6月份,经泉州市检察部门依法审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及开设赌场罪对郑某尼、丁某豪等68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警方提醒:

互联网金融创业从业人员要严守法律底线,依法依规创新发展,绝不能为了利益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浏览网站或使用手机APP时,如发现涉嫌赌博等内容,要做到不参与、不传播,并积极向警方举报、提供相关线索。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