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农村土地产生矛盾 晋江85岁老太持拐杖打伤70岁阿婆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吴飞普)与邻居发生纠纷,85岁老太陈某有些冲动,持拐杖打伤约70岁的林阿婆。陈某最终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2015年3月8日11时许,在晋江市内坑镇某村路,陈某因土地纠纷跟同村的被害人林阿婆发生争吵,后持拐杖殴打林阿婆,导致她手部等处受轻伤。

据此,一审法院认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宣判后,陈某不服判决,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泉州中院受理该案后,发现陈某与邻居阿婆家因农村土地纠纷产生矛盾,她系年满85周岁的高龄老人,犯罪情节轻微,若对她收押执行刑罚,社会效果不好且不利于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化解。

为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该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立即组织审判人员,联合承办该案的公安民警,到案发地走访,向村干部了解双方发生矛盾的过程及家庭情况,并分别约谈陈某和林阿婆。经过化解,林阿婆表示不再追究陈某的责任,愿谅解陈某。

泉州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该案系邻里纠纷引起的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且陈某在案发时系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对其免于刑事处罚不致再危害社会,且有利于消除双方矛盾,因此可对陈某免予刑事处罚。据此,泉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撤销一审法院对陈某判处拘役六个月的量刑,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