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车上男子抢夺车钥匙和方向盘 获刑3年!

东南早报

▲男子突然上前抢夺公交车钥匙和方向盘(来自厦门广电(xmgd2015))

公交车上,一乘客因车费问题与司机起纠纷,在要求停车被拒后,竟抢夺车钥匙和方向盘。今天上午,该案当庭宣判,崔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思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庭审现场

事情发生在2月21日中午。45岁的崔某在植物园东门站上了一辆B2旅游专线公交车,当他准备投币时,司机提醒他旅游专线的车费是5元钱,崔某认为自己之前坐公交车才1元,因车费问题,他与公交车司机发生纠纷。当公交车行驶到文屏路靠近电化宿舍路段时,崔某在要求下车遭到公交车司机拒绝后,突然上前抢夺公交车钥匙和方向盘。司机见状,立即紧握方向盘并紧急制动将车停下,对崔某的行为给予制止,并拨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崔某抓获,到案后,崔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在公共交通车辆行驶过程中,抢夺车辆钥匙、方向盘,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与以往的庭审有所不同的是,今天,思明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启用人民陪审员服装,两名人民陪审员穿上了专用制服。这身长袍为半长风衣款式,以黑色为主色调,前门襟上半部分以蓝色色块装饰,制服袖口增加稻穗与太阳元素,左胸绣人民陪审员徽标。人民陪审员徽标由太阳、天平、稻穗和“人民陪审”字样组成。

▲思明法院首次启用人民陪审员专用服装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