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8个城市为第九批(2018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泉州市榜上有名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蔡志伟)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命名第九批(2018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告》,全国18个城市为第九批(2018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我市榜上有名,成为继厦门之后我省第二个国家节水型城市。

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入选国家节水型城市须有健全的节水法规制度、节水机构依法履责、建立节水统计制度和财政投入制度并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我市于2015年启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多年来,我市狠抓计划用水管理工作,采用“按户(表)核定、逐年下达、分月执行、年度考核”的方式,加强对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指标管理,实现用水精细化管理;充分借助数据信息系统平台,开展节水统计、计划用水管理及节水宣传等工作,实现节水智能化管理;发布《泉州市节水产品推荐目录》,引导和激励企业生产节水产品;设立水平衡测试与节水载体创建专项补助资金,全面调动企业、单位和小区的节水积极性,全市已有144家企业、单位、居民小区被认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

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成功创建,不仅为我市增添一张响亮名片,更彰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站在新起点,我市城市节水工作将更加用心用力,以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水安全。据介绍,今后我市将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增大阶梯水价的级差比,促进居民节约用水;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将水价宏观调控的杠杆作用落实到位。针对在日常节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通过健全相关补助奖励措施制度、开展合同节水试点等措施,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