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泉州晚报

泉州网6月6日讯(记者许雅玲)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日前,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永春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康文龙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康文龙违规审批同意向永春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发放津补贴22.96万元。此外,康文龙多次违规使用公车前往福州、厦门办理私事,产生费用共计1378元。2019年5月,康文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公车私用产生费用被收缴。

鲤城区财政局综合股股长王新晓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的问题。2017年6月,王新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前往俄罗斯、北欧四国旅游,产生的费用1.73万元由对方承担。2019年2月,王新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丰泽区住建局审批股股长黄世雄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2018年春节期间,黄世雄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价值共计2000元。2019年4月,黄世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带头廉洁自律,确保风清气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密防范;要深化“1+X”专项督查机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精准监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