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洛江开展食品专项检查 粽子样品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陈俊伶 叶莲君 陈培榕文/图)端午节临近,为保障市场销售粽子产品质量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粽子,近日,泉州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开展端午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此次检查情况总体向好,其中,丰泽、洛江等地还在检查中抽取了部分粽子作为样品送检,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面包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流通环节粽子经营者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否严格按照相关储存条件存放粽子,同时查看粽子的包装、标识等是否规范等。其中,丰泽区市场监管局对粽子生产企业、商超及餐饮店等粽子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抽取了鲜肉、蛋黄等各类口味粽子产品20批次,检测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铅、铝的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微生物等13项指标;洛江区市场监管局对新鲜类、真空包装类、速冻类粽子生产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并对部分粽子随机抽样送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提示消费者,在选购、贮存和食用粽子时,应从正规商场、超市选购标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并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对于真空包装和速冻类粽子,要注意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注意生熟粽子要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自制粽子要注意选用的食材必须新鲜、卫生、无异味,不要购买颜色异常鲜亮的粽叶;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热时要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及以上,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