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执行“钉子户”:从谩骂法官到张口求饶只差一副手铐

泉州晚报[责任编辑:黄如萍]

从肆意谩骂侮辱法官,到张口求饶,只差一副手铐——当被执行人李某洪被戴上执行干警戴上手铐后,他终于明白,法院的判决绝对不是儿戏!

5月28日一大早,泉州中院执行干警们整齐列队,严阵以待,分管院领导在发布简短动员令后,兵分两路,联合安溪法院对一批“钉子案”予以重点执行。李某洪成为此次两级法院的执行对象之一。

法院介绍,安溪县龙涓乡赤片村李某洪,长得虎背熊腰,凶悍蛮横,曾因随意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其经营瓷砖生意,时常发生买卖纠纷,除自己软磨硬要外,还有几十个案件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阶段,稍不如意,便当场指责、谩骂法官,甚至拿起茶杯砸向法院工作人员,并曾以信访为名,到泉州中院吵吵闹闹……如此等等,堪称当地一“霸”。

2017年12月间,李某洪与邻村李先生发生房屋租赁纠纷。经安溪法院判决,李某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址在安溪县龙涓乡后洋华友酒楼左侧第七间、第八间的一楼和二楼门面房腾空交还原告李先生,并赔偿占用其房屋损失每月2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洪不履行义务,被安溪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但他仍拒不履行。安溪法院于去年11月到现场张贴搬迁公告,责令李某洪搬迁交出房屋,但他还是置之不理。

今年1月16日,安溪法院邀请龙涓乡领导、赤片村主任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但生效后,李某洪又反悔,明确表示不同意交付房屋,法官经多次其做工作,但他仍以种种理由抗拒执行,致该执行案被严重阻碍,无法执行,成为“钉子”案。

在此情况下,安溪法院把此案上报给泉州中院,两级法院经商讨后,决定联手出击,给予强制执行。

当日上午,几名执行法官先行到李某洪的瓷砖店,再次耐心做其工作,但他仍态度蛮横,无意配合执行。

无奈,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在崇山峻岭穿行两个半小时,驱车到达执行现场。李某洪仍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爱理不理的样子。现场指挥一声令下,几名法警合力把李某洪制服,铐上手铐,押上警车。看到法院动真格了,李某洪张口求饶。

其他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通过扩音喇叭宣读执行令。七八名工人开始搬迁租店里的大量瓷砖等建材……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搬迁,把讼争房屋腾空交付先生。

法院表示,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官权益不容侵犯,李某洪凶悍蛮横、肆意谩骂侮辱法官、抗拒执行,将受到严惩。法院先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后,并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涉嫌拒执罪的刑事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泉州晚报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傅超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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