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财政局了解到,市级财政日前安排奖励资金965.294万元,奖励我市2018年参加重大体育赛事有功人员。
去年,我市出台《泉州市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补助经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教练员、运动员、后勤保障相关人员等进行补助。
2018年,我市体育健儿在国际国内大赛上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特别是在世锦赛、世界杯等国际大赛上,林超攀等20人次取得名次;在第十六届省运会上,获得金牌208枚,总分5566.5分,位居全省双第三。
为激励泉州体育健儿再创佳绩,根据《规定》,市体育局联合市财政局对相关教练员、运动员及后勤人员给予奖励,共计安排奖励资金965.294万元。其中,省运会获奖运动员637人次,共计安排奖励资金418.1万元;各项国际大赛奖励运动员20人次,安排奖励资金87万元。同时,对上述获奖运动员的教练员,给予同等标准的奖励;对相关后勤人员,则按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奖励总额的10%给予奖励。(泉州晚报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李垂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