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份以来 泉州市有9名驾驶员被终生禁驾

泉州晚报

泉州网5月25日讯 (记者傅恒 通讯员蒋国栋)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4月份以来,全市共有9名驾驶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其中有6名驾驶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另有3名驾驶人因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据交警介绍,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典型案例

醉驾出事故致人死亡 驾驶员被终生禁驾

2018年12月23日01时23分左右,吴某醉酒后驾驶闽C××××号小型轿车,从德化县浔中镇诗墩路方向沿金凤街往土厝格灯控路口方向行驶,途经金凤街一路口时,碰撞在道路中心双实线上站立的行人郭某,造成郭某死亡、闽C××××号小型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吴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2.55mg/100ml。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经德化县人民法院判决吴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吴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