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 挽回经济损失8个亿

泉州晚报

泉州网5月16日讯(记者 林加华 通讯员 李肇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泉州市公安机关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开展以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网络传销为重点的系列宣传活动。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坚持打击和防范、追逃和挽损并重的原则,部署开展了各类打击经济犯罪专项工作,持续保持对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市共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58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10名,挽回经济损失8亿余元,有力地维护了全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涉网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势严峻

泉州市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涉网涉众型经济犯罪往往依托“互联网+”投资模式,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具有明显的跨界特征和极强的迷惑性。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传销案件56起、非法集资案件28起,其中涉网案件52起,占比61.9%,涉案金额42亿元。

据通报,2014年以来,“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打着“自愿连锁经营”的旗号、歪曲政策夸大经营投资项目及盈利前景,从身边熟人下手发展下线,要求参加者缴纳会费,鼓吹最终回报1040万元诱骗群众“投资”。2018年11月27日,晋江市公安局组织800多名警力对以徐某龙为首的“1040阳光工程”非法传销组织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捣毁散居在晋江池店、紫帽以及鲤城等地的传销窝点133个,抓获各层级传销人员266名,对其中38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019年4月1日,该案被移送至晋江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3年以来,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打着“网络金融”旗号,利用P2P网贷平台,采用发布假借贷标的、假第三方、假担保等“三假”方式,欺骗投资人投资。截至案发,该公司通过平台设立假借贷标的5650个,网上平台投资人数3815人,累计交易额18亿元,尚未结清的投资款3.92亿元。2018年2月4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曾某强、杨某华夫妇在越南被缉捕归案;公安机关依法对全案2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8月28日,鲤城公安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犯罪、偷越国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窝藏罪、非法经营罪将该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已起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持续多发

2018年以来,全市共立金融犯罪案件1065起,占全部经济犯罪案件总数的35.1%;其中信用卡诈骗犯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更是最主要的犯罪类型,共立案861起,占比达28.3%。随着近年来反假币宣传工作的持续开展,假币犯罪嫌疑人逐渐将伪造假币目标转向流通速度快、不易被觉察的小面额货币。

2018年5月27日,泉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广东中山警方的协助下成功抓获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林(男,38岁,安溪人)。经查,2011年至2013年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林先后向民生、农业、兴业等7家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后使用这些信用卡恶意透支了本金20万余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拒不归还且逃匿。

2017年开始,犯罪嫌疑人张某堂通过QQ群在网上向他人学习、交流伪造货币经验,利用100张20元面值的“假币白板”在租房内采取裁剪、做旧、盖章等方式进行再加工,制成约200张20元假币供自己日常消费使用。2018年7月2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堂在晋江市陈埭镇的家中被抓获,现场查获20元版假币83张以及未裁剪的“假币白板”96张,总面值3580元。

假冒伪劣犯罪屡禁不绝

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假冒伪劣犯罪案件1071起,涉案总值3亿余元,破案1030起,捣毁制假窝点58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61人,主动发起全国性打假集群战役10起,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但是,制假售假犯罪成本低廉,许多不法分子受高额利益驱动仍然频频铤而走险,屡打屡犯情况较为明显。

2019年3月26日,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织晋江经侦大队冲击了晋江市内坑镇和平路的一处制假窝点,当场抓获叶某华等3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生产窝点1处、仓储窝点3处,查扣生产线4条,缴获假冒多个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人字拖鞋27万余双,涉案价值上亿元,创近年来缴获假货数量的最高纪录。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