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5月15日讯 (记者 谢玉燕) 为了进一步探索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的号召,推动泉州台商投资区健康医疗养生产业的发展。近期,台商区再“放大招”,针对台商区医师和医疗机构给钱、给优惠、给政策。
据了解,此次受惠对象,不仅包括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的台湾医师和接受台湾医师来闽执业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还包括民营医院和机构。
与此同时,新出台的政策中规定,台湾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可自主聘任。这就意味着,今后,台商区医院与台湾医师签订聘用合同后,根据其申请及医院实际需要,参照在闽就业台湾医师聘任基本条件和要求,即直接认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自主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不仅如此,对招收并签订1年及以上聘任合同,每年累计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30天的台湾医师的医疗机构,台商区还将按每年每人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除此之外,在台商区工作的台湾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除了享受包括住房、培训、交通、个人所得税返还等人才优惠政策外,针对在台商区执业的台湾医师,达到相关要求的,除协议工资外,财政部门还将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或20万元的标准给予额外资助。
据悉,目前,台商区已成功引入泉州颐和三甲医院、泉州高品医学检验、台湾凯立美医疗等多个大健康产业项目,健康医疗养生成为该区五大主导产业之一。近年来,台商区在打造台湾医疗产业人才高地上持续发力,如今,该区共集聚台湾人才241名,在扎实推进对台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完)
附:详解台商区台湾医师的福利大礼包
支持对象
1.在我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含民营)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台湾地区或大陆行医执照、行医资格证明,并在我区注册执业的台湾地区居民。
2.接受台湾医师来闽执业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
福利一 台湾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可自主聘任
一、聘任程序
(一)医院与台湾医师签订聘用合同后,根据其申请及医院实际需要,参照在闽就业台湾医师聘任基本条件和要求,直接认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自主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医院应在聘任后10个工作日内,将聘任相关材料报区民生保障局备案。
二、聘任要求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台湾地区行医资格的。
2.取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的。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明的。
2.取得台湾地区行医资格满4年的。
3.取得大陆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
(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明后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
2.取得台湾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医学副教授证书的。
3.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
4.取得大陆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
(四)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明后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
2.取得台湾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医学教授证书的。
3.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的。
4.取得大陆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
三、备案材料
(一)在闽就业台湾医师任职资格聘任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大陆居住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行医执照或行医资格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五)与台湾医师签订的聘用合同。
福利二 台湾医师来区执业有资助
资助标准
(一)对招收并签订1年及以上聘任合同,每年累计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30天的台湾医师的医疗机构,按每年每人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服务时间累计满3个月的,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大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台湾医师,除协议工资外,由财政部门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标准给予额外资助。
(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服务时间累计满3个月的,具有相当于大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台湾医师,除协议工资外,由财政部门按照每人每年20万元标准给予额外资助。
二、申报材料
(一)台湾医师资助申报材料
1.台湾医师来闽执业资助申报表;
2.在闽就业台湾医师任职资格聘任备案表;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大陆居住证复印件1份;
4.行医执照或行医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5.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时间说明情况(需体现院内公示情况)。
(二)用人单位补助申报材料
1.与台湾医师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大陆居住证复印件1份;
3.行医执照或行医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时间说明情况(需体现院内公示情况)。
福利三 台湾医师可享受的人才政策
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引进台湾人才暂行办法》,到我区企业工作且经认定为“台湾优秀人才”、“台湾青年人才”的,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一、住房补贴
引进前在台商区无房产及购房记录,给予台湾优秀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住房补贴、台湾青年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住房补贴。
二、人才贡献奖
按每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的60%给予返还,最高每人不超过8万。
三、培训补助
新引进台湾人才参加与企业业务相关培训,每人次补助培训费用的50%,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6000元。
四、交通补贴
新引进台湾人才每年给予一次泉台往返交通补贴。
五、免费体检
新引进台湾人才每年可按照1000元标准安排免费体检一次。
六、引才奖励
鼓励企业优先聘用台湾人才,企业每新招用一名台湾优秀人才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入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给予企业补足至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