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仁怀5月9日电(袁超)9日,第三届中国酒类假冒伪劣刑事打击交流论坛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举行。本次论坛以大数据为背景,多方共同探索酒类假冒伪劣刑事打击新思路、新方法,并达成“茅台共识”。
图为论坛现场。卢志佳 摄
作为世界上最早酿酒的国家之一,白酒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地位和独特的文化底蕴,拥有广泛的消费群体和深厚的社会基础。近年来,商标侵权,制作、售卖假酒等案件频发,且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普及,网络环境引发了假冒伪劣犯罪手段、组织模式的变异升级,制售假酒犯罪出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现象,治理挑战严峻。
“打造多方参与的‘打假共治系统’。”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余志豪告诉记者,阿里巴巴集团始终坚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的理念,将多方资源汇集,建立各类打假平台,仅2018年,在线下治理方面,阿里巴巴向执法机关累计推送超过5万元起刑点的涉假线索达1634条。
据悉,近5年来,全国共立各类假冒伪劣犯罪案件13.6万余起,涉案金额651亿余元,摧毁2000余个区域性犯罪源头及其供销网络。其中,立假冒酒类犯罪案件1.08万起,占总立案总数的8%。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雷看来,白酒打假除了要真正打通刑接机制外,还需构建多种形式的区域协作机制。以此来破解大数据背景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全链条刑事打击难题。
针对迫在眉睫的酒类打假,茅台集团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刘汉林认为,基于中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酒类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单纯依靠民事和行政手段已无法有效治理 酒类行业的假冒伪劣顽疾。“刑事打击是整治假冒伪劣的最好手段。”
刘汉林表示,大数据时代下,刑事打击手段多。在他看来,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一旦立案后,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即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取诸多手段和措施,有实地侦查的、技术侦查的,也有网络侦查的,尤其是当前的大数据手段,可以深入调查取证,采集诸多信息,形成综合研判。“这是其他打击方式所无法比拟的。”
公安部经侦局副调研员张菲菲在会上以公安部经侦局利用大数据打假的实例介绍,公安部经侦局先后组织研发“打击假冒伪劣犯罪情报研判平台”,现已汇集历年案件数据8500万条;在全国建立32个情报研判战略中心,为各地线索研判提供了数据支撑。此外,还建立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黑名单”库,在库数量已达46万余条。
张菲菲表示,公安部经侦局热切期盼与酒类企业以及各行各业的业界开展合作,拓展数据通道,扩充数据资源,探讨建立起共同的数据化打击策略,携手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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