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王东飘 陈虹)近日,丰泽法院完成对张某力等2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的涉黑案件开庭审理工作。此案系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于4月23日至25日开庭审理,前后共历时3天。
据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力先后纠集被告人蒋某贡、李某等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了以张某力为组织领导者,以莫某、何某举等人为骨干成员,以王某军、田某等人为一般成员,人数众多、组织稳定、结构分明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丰泽区一些地方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确保该案庭审顺利进行,法院的合议庭前后三次召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集中处理本案的程序性申请等事项。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影响较大,为保证庭审集中、有序开展,提高审判效率,该院提前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合理分工,组成审判团队组、安保押解组、技术及后勤保障组等小组。为加强安保力量,泉州中院、丰泽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共抽调60余名警力强化庭审安保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庭审,该院积极贯彻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23名被告人均有辩护人为其辩护,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