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在全省率先推行水稻叠加保险

泉州晚报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从2018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水稻叠加保险,即在全省统一的水稻种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400元的基础上,开展水稻种植叠加保险200元/亩,达到保额600元/亩。

根据《泉州关于开展水稻叠加保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视财力自愿投保水稻种植叠加保险并从本级财政承担,保险费率3%,逐年缴纳,各地以签订协议时实际亩数进行投保。

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低温、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大风、冰雹、台风、海啸、滑坡、泥石流、病虫害、野猪侵害、内涝、地震造成保险水稻的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损失率=每亩损失的植株数量/每亩种植的植株数量)达到30%(含)以上时,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赔偿处理办法负责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的赔偿比例×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实施水稻叠加保险,我市将根据2018年各县(市、区)叠加保险工作推进情况和保费补贴实际支出情况,对县(市、区)财政承担的叠加保险新增保费按50%给予奖补。

此外,从2018年起,我市还全面开展马铃薯种植保险工作,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10%。

(泉州晚报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刘立新)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