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19日讯 (记者陈森森)近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9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通知。高校专项计划在福建省的实施区域为省内革命老区、苏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乡等,其中泉州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含百崎回族乡)属于高校专项计划区域。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本人符合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并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
同时,符合上述前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实际就读、已参加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4月29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报名数据,按地区分发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4月29日至30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申报时须提交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19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考高招”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