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审理污染环境案
含硌皮革边角料被倾倒在空地上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郭灿培 黄雅彬 尤燕玲 文/图) 含铬皮革边角料是危险废物,却被随意非法倾倒在空地上,污染环境。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这是晋江市首次查获因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而起诉的污染环境罪案件,法院将择日宣判。
2018年六七月份,晋江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英林镇政府,在英林镇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旁空地上查处大量含铬的浅蓝色皮屑,且该空地未采取任何防渗透、防扬散、防雨淋等措施。由此案发,涉及许某、尹某、杨某国等涉案人员6人及2家涉案公司。
据晋江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26日,被告单位晋江某皮革公司由被告人、该厂管理员杨某景和邓某负责,将厂房出租给被告人杨某国,厂房内原有历年积存的危险废物含铬皮革边角料,未按规定移入专用的危险废物仓库进行管理。2018年3月起,杨某国多次要求尽快处理边角料,杨某景、邓某在公司工作微信上通报,但一直没有处理。同年5月初,杨某国告知杨某景、邓某要雇人将边角料清运走,并于5月19日下午,雇佣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被告人尹某清运处理。随后,尹某雇佣货车,将该厂房内约7.8吨废皮革边角料运到上述英林镇的空地进行非法倾倒。
另一被告单位是晋江某翔皮革公司,法人代表是许某,其妻子余某。2018年5月,被告人许某、余某先后两次雇佣尹某,由尹某驾驶垃圾转运车到安海镇可慕村,将公司切削皮革过程中产生的约4吨含铬浅蓝色皮屑运至上述英林镇的空地进行非法倾倒。公诉机关认为,上述6个被告人及2家被告单位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提请法院依法予以惩处。晋江法院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均表示法律意识淡薄,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十分后悔,并当庭认罪,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