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个住宅小区被纳入泉州市整治办近期重点督办小区

泉州晚报

市整治办召开全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泉州网4月17日讯(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黄庆山)昨日上午,市整治办召开全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汇报了4月4日视频工作会以来的工作进展及下一步计划。随后,市整治办负责人布置具体整治工作。记者获悉,位于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及泉州开发区的22个住宅小区被纳入市整治办近期重点督办小区。

22个住宅小区被纳入泉州市整治办近期重点督办小区

重点督办22个小区 明确整改时限

据了解,此次被纳入近期重点督办的22个小区分别为:鲤城区开元街道的西湖小区,江南街道的江南花园小区,海滨街道的商林小区,金龙街道的石崎小区、后坑安置小区,常泰街道的江南水乡小区,浮桥街道的福隆星城小区,鲤中街道的后城小区,临江街道的向阳花苑小区;丰泽区东湖街道的圣湖小区,东海街道的宝秀小区,华大街道的水木春天小区,城东街道的美仙山一期,丰泽街道的云谷小区、丰泽新村,泉秀街道的中泰小区、大淮新村,清源街道的建南花园小区,北峰街道的见龙亭小区;洛江区双阳街道的阳光花园城小区,万安街道的杏园小区;泉州开发区的锦绣江南小区。

“包含鲤城区、丰泽区各8个街道,洛江区万安、双阳2个街道,泉州开发区,每个街道确定1-2个住宅小区(开发区确定1个)作为市整治办近期拟重点督办的住宅小区,近三年来发生过火灾的住宅小区作为整治重点。”市整治办主任王森江要求,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对确定的小区摸排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建档,认真分析研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拿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排查发现的整改难度不大的住宅小区隐患问题于4月底前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制定预案,逐项消除,5月上旬前全部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的要说明情况;5月中旬开展“回头看”,巩固阶段成果。

定期组织检查行动 未整改将通报

据了解,今天起,市整治办将开始对中心市区媒体报道的住宅小区专项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将定期组织检查行动,对近期拟重点督办小区的摸排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其他小区的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当场出具《泉州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现场检查情况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一般整改期限通知书下达7天内,逾期未整改的又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将予以通报,后续市整治办将持续跟踪整改推进情况并邀请相关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进行约谈,同时将有关情况呈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确定三个重点问题 分四个阶段实施

据了解,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视频工作会4月4日召开,市政府办当天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此次行动重点解决住宅小区(含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内的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市容环境三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确保重点问题基本解决,初步形成自律自治、有效监管、即时执法的管理机制。

为做好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成立泉州市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行动职责分工明确,涉及城市管理部门、消防部门、住建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资源规划部门、电力、供水、燃气等10多个部门,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城管、住建、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门每月至少要组织两次以上的联合整治检查行动,各地要推动每个小区建立一个微型消防站等。

据悉,专项整治共分动员部署、摸排自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4月11日至8月30日为摸排自查阶段。有物业的由物业负责摸排,住宅小区周边及无物业的由辖区指导村(居)委会组织排查。鼓励有条件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市整治办负责抽查,对摸排不彻底或隐瞒不报的予以通报,对因排查不到位引发事故或影响救援的要严肃问责。

5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排查发现的整改难度不大的隐患于6月底前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预案,逐项消除,8月底前全部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的要说明情况;9月底开展“回头看”,巩固阶段成果。

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由市整治办组织开展住宅小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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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重点整治内容

根据整治方案,在全市住宅小区(含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集中开展三项重点整治行动。

一、消防安全

①消防管理,住宅小区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主体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②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无水,自动喷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③初期扑救,未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未组建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初期火灾处置能力较低;④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占用住宅小区内道路及其周边公共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⑤电动车充电,电动车门厅、走道、楼梯间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二、秩序管理

①停车秩序,住宅小区内外“僵尸车”,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违法停车,停车标志标线不明显,施划不科学,私自划线,违章设置地锁,私占公共停车位问题;②占道经营,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及进出口占道经营,临街店铺“店外店”问题;③违章搭盖,住宅小区内违章搭盖,封闭采光口,住宅小区周边占用道路、空地及通道的违章搭盖问题,特别是影响消防通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三、市容环境

①环境卫生,住宅小区及周边卫生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尤其是大面积陈旧性垃圾堆积、污水横流、废弃物未清理和卫生死角问题;②“牛皮癣”,住宅小区周边及小区内楼道、设施上张贴“牛皮癣”问题;③乱拉乱挂,电力及通信线缆私拉乱挂,特别是电动车充电电线杂乱、垂直下拉,小区大排档及摊点乱拉乱挂,小区外立面悬挂对市容影响较大的物品;④违章广告,住宅小区外立面及周边道路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指示牌、乱张贴,特别是占用公共道路设置户外广告问题。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