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试点课后服务暂不收费
共有17所小学在列;参与的教职工,每课时60元劳务报酬
海峡都市报4月11日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刘智雨)4月9日,《南安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印发实施,今年将在南安市实小、一小、柳小、二小、三小、六小、国专中心小学、三实、南翼实小、溪美中心小学、柳城中心小学(五小)、象山小学(升格为柳城中心小学)、美林中心小学、梅山中心小学、官桥中心小学、水头中心小学、石井中心小学等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服务对象为下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要优先保障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双职工子女、来南务工人员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具体服务对象由各学校依据实际确定。以学校教师为主开展托管服务,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等;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办学特色和实际,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兴趣小组等实践培训活动。课后服务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根据意见,学校的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课后服务的组织领导,为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提供经费、场地、人员等支持。
经费方面规定,小学生课后服务为社会服务行为,在上级有关收费政策尚未明确之前,暂不收费。各校要统筹安排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工作,原则上,开展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每人每课时60元的标准发放劳务报酬,统一由学校按规定发放,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的社区(村居)、青少年宫、校外活动中心等公益机构,可按相同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所需资金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