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早报记者杜妮娜 王盼琛 通讯员蔡江伟 黄嘉泽)清明节期间气候干燥,放鞭炮、烧纸钱等传统祭扫行为极易引起山火。
4月5日下午3点40分左右,泉州江南亭店社区森林防火督察队员在网格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宿燕山一“吴公”祖墓私自燃放鞭炮、燃烧纸钱,街道和社区卡口蹲守人员立即联动街道派出所、城管队员到现场,及时查纠制止、安排取证等,当场查获、扣押未燃放的鞭炮两串,民警遂将吴某平传唤至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
经询问,嫌疑人吴某平(男,64岁,泉州市区人)对自己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吴某平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江南街道亦作为典型案例在辖区作警示教育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遵守禁火令和文明祭扫的自觉性。
另外,南安东田刘某违反禁火令,被处播放爱国主义题材电影一场。据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官方微信消息:4月4日上午,东田镇桃园村二十三组苦溪寮的刘某违规带火种和易燃品上山并燃放爆竹2串。违反了南安市森林防火禁火令。根据《南安市森林防火戒严令》和桃园村《移风易俗村规民约》,桃园村委会对刘某处以出资播放爱国主义题材电影一场,并责令其在电影播放现场向全村群众作深刻检讨的处罚。同时,桃园村把此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反面教材,用高音喇叭向全村通报并发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