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4月1日讯(记者 林天真)前日,晋江市环境生态局通报,3月21日晚8时许,陈埭镇城监中队在检查时发现,在陈埭镇南港路某空地旁停着一辆微型货车,有人正往空地抛弃废物,工作人员当场制止,并通告行政执法部门及环保部门。晋江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重案组当即组织执法、监测等人员到现场。
“为了早点下班,我把车上装的废物载到南港路进行抛弃,刚开始倾倒就被发现了。”当事人罗某是陈埭镇某公司驾驶员,该公司当日指派罗某将一批过期的制鞋辅料送至回收站进行处理。鉴于被倾倒地块未发现有被污染迹象,且被倾倒的过期制鞋辅料只有1吨,该案随即转为普通环保违法案件处理。
目前,陈埭环保中队已对该案件立案调查,并将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将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