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套路贷”敛财涉案达2.47亿元 海南18人涉黑团伙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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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套路贷”敛财涉案达2.47亿元海南18人涉黑团伙受审

图为18名被告人过堂受审。 覃易琼 摄

中新网海口3月28日电 (覃易琼)3月2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灏等18名被告人涉黑犯罪一案,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4天。

据介绍,该案是海南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海口市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12项罪名。该案涉及非法放贷和暴力催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引发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

在此次公开庭审中,海口中院采用7人大合议庭的庭审形式进行刑事审判,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海口市检察院3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19名辩护人到庭辩护。

海口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16年6月,被告人赵某灏、李某宝、林某龙、刘某斌共同成立了海口伍洲信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伍洲公司)利用“套路贷”模式非法敛财,刘某斌任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