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宠物犬未拴绳被车撞伤 万余元治疗费协商不成陷僵局

海峡都市报

狗未拴绳被撞伤 治疗费谁出?

双方都不愿出大头,陷僵局;交警称不属于交通事故,将协助双方调解

海峡都市报3月27日讯(记者华健 田米)这两天,永春男子张先生有点烦。23日中午1时许,他在石狮大同路开车,撞伤一只没有拴绳的宠物犬,之后纠纷不断,关于狗的万余元医疗费,狗的主人希望张先生能出大部分,可张先生觉得是主人未看管好才导致事故发生,主要责任在主人。记者咨询了石狮康泽律师事务所解晓非律师,他表示,要从狗主人和驾驶员双方是否存在过错,来判断双方是否需要负责任。

宠物犬冲出马路被面包车撞伤

昨日中午12时,海都记者在石狮市区大同路附近,见到满脸愁容的张先生,他今年45岁,受雇于泉州市区一家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

老张介绍,本月23日中午1时30分,他驾驶一辆面包车,行驶到石狮大同路附近时,突然听到一声很急的狗叫声,他的车后轮碾过一只狗的身体。

“当时我专注看前方,不知狗何时过来,真是没看见。”张先生说,他下车后,狗已经不能动弹了,“当时狗没有戴牵引绳,边上也没有人”。

过了一会儿,狗的主人和一名女子出现了,张先生与狗的主人一起将狗送到宠物医院,张先生付了990元,其中450元是女子帮忙抱狗时被咬了一口,打狂犬疫苗的钱。

张先生说,现在,狗的主人又要他承担1万多元的治疗费,他每个月工资只有3500元,根本承受不起。他觉得,这笔钱不应该是自己出,他当时是正常行驶,速度也不快,狗是因为主人未看管好,自己乱跑造成被撞,主要责任在主人。

万余元的治疗费双方协商不成

在石狮大同路红星美容美发店,海都记者见到了狗的主人田女士,她拿出3张宠物医院的票据说,狗被撞后,目前付的医药费已达6680元。

田女士介绍,原先狗是关在笼子里的,后来要到马路对面去方便,店里的小妹要给狗带牵引绳时,“因为狗很兴奋,突然窜出店面,欲跑到马路对面,撞上正在行驶的面包车”。田女士说,“我一路小跑,将车拦下,没想司机见狗躺在地上,只愿意赔100元,这确实让人气愤。”

田女士拿着手机里的狗狗照片说,这只狗是丈夫在福州打工时,老板送给他的,女儿很喜欢,全家人也对它挺好,他们也不知道怎么算狗狗的价钱。田女士称,她是想与张先生协商解决的,医疗费她也可以出一部分,但张先生不愿出太多钱,自己很是无奈。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狗狗治疗的宠物诊所,诊所的余医生说,狗刚送诊时,左腿脱位,膀胱破裂,目前无生命危险,待全部康复需花费1.5万元左右。

律师:由双方的过错来判断责任

对于此纠纷,石狮交警大队一赖姓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交通事故,将协助双方调解;若不接受调解,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海都记者咨询了石狮康泽律师事务所解晓非律师,他表示,要从狗主人和驾驶员是否有过错,来判断双方是否需要负责任。

“如果狗是家养的,主人需要预先给狗带上牵引绳等,牵着狗在路边行走,不发生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违反交规行为,如果狗主人已充分预估这些危险的存在,尽到了对狗看管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会判定车主负全责。”解律师说。

反之,如果车辆是正常行驶,无违反交规行为,而狗无人照看,在马路上未有人牵引,并且有横穿马路等行为,从责任角度来分析,可以推定狗主人未尽看管义务,由狗主人负全责。另一种情况,车辆存在违法行为,狗也未有人照看和牵引,则双方都要担责。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