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开展政务诚信建设 招商引资不得以政府换届等理由毁约

泉州晚报

泉州网3月27日讯(记者陈林森 通讯员余菁)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的《泉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起,泉州将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高公务人员诚信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

根据《方案》,泉州政务诚信建设将重点围绕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公务人员信用管理体系、政府机构信用管理体系、信息公开及信用修复机制等四大主要任务展开。值得注意的是,泉州将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把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将公务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荣誉表彰和违法违约违规及违反社会公德等信用信息,特别是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公务人员诚信档案,同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等六大领域为重点政务诚信建设领域。特别是在招商引资领域,将重点完善政府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规范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确实需要改变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合理损失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