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5日,小杨发现自己莫名被人告到了法院,还被判赔15万元。之后,小杨赶紧向挂点的社区检察官反映情况。
原来,2017年6月2日,原告杨某向法院起诉小杨,请求判令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5万元。由于无法联系到小杨,法院在向小杨公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后,缺席判决其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
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检察官得知,该笔15万元确实是打到小杨的银行账户,但是实际借款人却是小杨的老板吴某。原来,吴某时常借用小杨的银行账户与他人资金往来。该笔15万元借款系吴某向原告杨某借的钱,只是走小杨的账户。借款人吴某及其妻子对此均表示认可,并提供借款凭据证明该笔15万元系其所借。
鉴于有新的证据证实本案的实际借款人为吴某,并非小杨,石狮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并将调取到的证据提交给了法院。石狮市检察院陈林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并发表意见,建议法院依法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
2018年10月31日,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并依法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该案。 2019年1月9日,原告杨某主动撤诉。至此,小杨扛了一年多的“债务”自动解除,生活恢复了正常。(泉州晚报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陈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