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有补助 养老不用愁
晋江经济报3月19日讯(记者 齐玉波)计生困难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相应补助。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卫健部门了解到,今年,晋江将投入1000多万元,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补助部分计生家庭夫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帮助他们解除养老后顾之忧。
44岁的姜女士是陈埭镇计生低保户,已连续三年享受参保补助。每年,晋江市级补助1400元、镇级补助500元、民政部门补助100元,姜女士无需出一分钱,就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不用出钱,等到60岁就能领养老金,太幸福了!”姜女士说,晋江党委政府关心困难群众,补助政策如“雪中送炭”,实打实地惠及困难群众,温暖了他们的心,让他们在晋江同样过得很幸福。
据介绍,2016年,晋江率先在全省试行补助部分计生家庭夫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从2017年起,该项目连续3年被列为晋江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自2016年至2018年,晋江市镇两级三年累计投入资金1400多万元。随着补助政策的提标扩面,惠及人群越来越多。今年,晋江计划投入1000多万元,补助农村二女户、独女户及计生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伤残户或死亡户等计生家庭夫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宣传发动和自主申报阶段。
根据《关于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暂行办法(修订)》规定,属于以下类别之一且户籍登记并计生关系在晋江市、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计生家庭夫妻双方本人可申请参保补助,一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女办证户,男性当年年龄45周岁至59周岁、女性当年年龄45周岁至59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象)或40周岁至54周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象);二是计生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男性当年年龄45周岁至59周岁、女性当年年龄40周岁至59周岁;三是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殊计生家庭,男性当年年龄45周岁至59周岁、女性当年年龄40周岁至59周岁。
晋江市卫健部门介绍,即日起,符合参保补助对象条件的,可向各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各镇(街道)审核把关,汇总报晋江市卫健局审批后,由镇(街道)与对象签订协议并公示后予以确认。计生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在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期间提出申请,经确认后予以全年度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