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河长办组织泉州市河湖长制观察组及首批社会监督员,巡查洛阳江洛阳桥段河长制工作情况及百崎湖综合整治工程,并召开会议通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听取泉州市河湖长制观察组及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以“协调推进、督导检查、监测监控、执法联动、考核评比、宣传引导”等六项机制建设为总体框架的泉州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切实做到了“巡查更细、整治更实、督导更紧、统筹更强、机制更灵活”,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报会上,泉州市河湖长制观察组及社会监督员结合基层见闻,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观察组成员陈学振就乡镇河湖长制建设提出看法,他建议:“赋予乡镇河长工作开展更多的管护权限,以便更加灵活地处理各类涉河涉水问题;保障各河道专管员的工资待遇,让河道专管员安心工作;进一步推进跨流域治水模式建设,力求解决‘三不管’难题。”观察组成员叶胜勋表示,要采取举报有奖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河湖长制工作,同时及时曝光一些涉河涉水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河湖长制观察员、河湖管理保护社会监督员已成为泉州河湖管理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泉州河湖长制工作的一次积极有益的创新探索,也是‘六项机制’建设中督导检查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我市积极推进齐抓共管的督导检查机制创新,在严格落实河长定期巡河督导、专管员一日一巡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周查、月查、季查”三查工作制度,推动河湖监管常态化。在全省率先组建河湖长制观察组,开展25次巡查活动,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3个;各地因地制宜,设立老年河长、企业河长、巾帼护河队等,作为行政河长的补充,开展巡河工作。实行“四不两直”月考评制度,对各地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行“月考评、月评分、月通报”。不断完善督查检查工作制度,建立“分办、督办、查办”工作机制,形成“督查—整改—通报—销号”闭环管理流程,去年市本级共监督解决涉河涉水问题1080个。(泉州晚报记者林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