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17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林隆华 实习生吴冠标)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口无遮拦发布不当言论,也会惹来麻烦。近日,泉州市区一名男子因在微博上发帖辱骂警察,丑化警察形象,构成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
14日下午4时许,杨某(24岁,重庆人)在中心市区丰泽街等红绿灯时,因骑乘一部无牌电动车被交警拦下,并被要求到交警岗亭登记信息。登记完信息后,杨某心情不爽,就随手拍了一张执勤交警的照片。随后,杨某用手机在个人微博上发帖:“泉州这个交警很厉害!冒昧问一句,你们这个有业绩考核吗?见面都只想说一句牛(la)逼(ji)。”并配上此前在岗亭偷拍的交警执勤图,想发泄一下心里的不满。
傍晚,丰泽派出所民警传唤杨某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杨某对发帖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杨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人民警察依法履职是国家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人民警察的履职行为维护着国家法律的尊严,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人民警察依法履职的尊严不容侵犯,人民警察的执法尊严不容挑战。警方重申,对恶意辱警黑警、传播谣言者,警方绝不姑息,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警察合法权益和执法尊严,恶意辱警黑警、传播谣言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